如何选择最适合的美国大学:正确认识“41

2017-04-05 作者: 22阅读

  OFFER雨又来了,在众多的录取信中,在纷纷纭纭的学校定向讨论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单词:“415协议”。其起源于1999年,是美国各大学研究生院针对某些学生同时接受几所学校的入学邀请,却在事后反悔无法前来就读而导致一些学额浪费的现象,所达成的共同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此协议只在美国实行,并且只有签署该协议的美国大学才受它约束。

  对于4月15日之前收到的入学邀请,如果选择接受,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做出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在4月15日之前同时收到多个入学邀请,可以选择暂时不答复,即没有义务提前答复、即使答复亦可在“415”前取消而不负法律责任,但学生需要在4月15日期限前做出最后决定。

  在4月15日前已经答应了一个入学邀请,而在4月15日之后收到另一个入学邀请,如果选择接受新的入学邀请,需要得到原学校的书面同意。否则将被视作违反“415协议”,原学校有权通知所有遵循“415协议”的大学都拒绝你入学。

  比如说,在某一天同时有两个学校不事先发出通知用快件寄出OFFER(包括I-20表),那你肯定在某一段时间内在SEVIS系统中拥有两份以上的I-20记录了,然后你选择了其中的一个学校,把不要的I-20寄回去,肯定一点事都没有。结论,只要不违反“415协议”,能够按规定把多余的I-20寄回相应学校,是完全不怕曾经拥有过两份以上的I-20表。

  另外,“415协议”只是针对研究生的,本科生不适用。“415协议”是针对OFFER的,AD不适用。学生在“415”前,没有义务决定是否接受OFFER,如果学校强制要求在“415”前答复,则违反此协议。如果学生在“415”前接受了OFFER,后来又想放弃,可以在“415”前书面退掉OFFER。“415”后学生必须经先前已经接受了OFFER的学校书面豁免后,方可接受新的OFFER。以上条文只对签署了该协议的学校和机构才有效。

立即咨询

留学咨询

更多出国留学最新动态,敬请关注澳际教育手机端网站,并可拨打咨询热线:400-601-0022
  • 专家推荐
  • 成功案例
  • 博文推荐
  • 高国强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11年

    成功案例 2937人

    留学关乎到一个家庭的期望以及一个学生的未来,作为一名留学规划导师,我一直坚信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品质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对学生和家长认真负责的原则,结合丰富的申请经验,更有效地帮助学生清晰未来发展方向,顺利进入理想院校。

  • 陈瑶A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15年

    成功案例 4612人

    拥有大量高端成功案例。为美国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世界一流名校输送大批优秀人才。

  • 齐亚楠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13年

    成功案例 3536人

    商科案例有哥伦比亚大学等,工科案例有麻省理工大学等,艺术案例有罗德岛大学等。

  • 李君君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13年

    成功案例 3623人

    成功案例涉及美国排名前60的院校,专业涵盖商科(金融,会计,管理),工科(生物工程,化学工程,计算机科学,电气工程)等热门领域。

  • 哪些大学,在大厂的target school名单上?

    3586人阅读 查看原文

  • 甭管去哪国留学,只要是QS前100大学就行,反正我毕业后都是要回国的!

    2933人阅读 查看原文

  • 2023留学年度盘点丨这一年留学圈都发生了哪些大事?

    3800人阅读 查看原文

  • 哪个瞬间让你觉得留学超超超值?

    3146人阅读 查看原文

我要查

澳际服务

我要读

热门国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