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229阅读
GMAT语法考点中常常考查前一个分句的整体对后面一个对象的作用结果,一般认可的正确答案是使用现在分词做伴随状语。另外还有一种应用情况是,两个动作同时发生。在平时的语法中,我们常常使用连词and来连接两个动作,可是在GMAT语法中常常使用伴随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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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如下:
She is sitting on the tree and reading a book. (一般语法)
She is sitting on the tree, reading a book.(GMAT语法)
所以我们在以下两个情况下gmat语法考点中要使用伴随状语
1、 前一个分句的整体对后面某一个对象的作用
2、 两个同时发生的动作
一、正向考法
正向考法就是要你识别出前一个分句是从整体上对后一个分句的宾语发生作用。例如:
He scored 100, making him the best student.
这里的making动作的逻辑主语就是前一个分句的整体。既不是前分句的主语也不是前分句的宾语,所以只可以使用伴随状语。
这样的正向考题非常非常多,ETS给出的干扰选项也非常有规律。
1、 which引导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一般语法中可以使用which指代前面的整个分句,而GMAT语法中不允许。这个选项的干扰性最强。
2、 不定式
考生常常会忽略不定式的逻辑主语是否是句子的主语,所以也有干扰性。不过在GMAT里,似乎没有看到过逗号以后使用不定式仍然是正确答案的先例(平行对称结构除外)。
3、 介词宾语结构
介词宾语结构不如不定式,如果不是固定搭配最好不要用。
二、反向考法
既然一个考点可以正向考,如果不反向也考一考就没有难度了。反向的考法是,当前一个分句本来没有对后一个分句的宾语造成任何作用,题目却不断地引诱你去这样做。例如:
He went into the classroom and sit on the chair.(逻辑上很合理,只有进了教室才可以坐在椅子上)
ETS的干扰选项:He went into the classroom, sitting on the chair.(逻辑上就很荒谬了,在进教室这个动作发生的时候,他一直坐在椅子上)
He scored 100 in the 1st test and scored 99 in the 2nd test.(逻辑上很合理)
ETS的干扰选项:He scored 100 in the 1st test, scoring 99 in the 2nd test.(逻辑上很荒谬,第一次考了100导致第二次考99)
因此针对现在分词伴随状语这个GMAT语法考点,ETS的考察大致分为正向考察:which引导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不定式,介词宾语结构以及不一部分的反向考法,考生将这几个方面进行分别练习,相信很快就可以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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