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365阅读
复习GMAT考试的同学,需要对这项考试重点问题重点分析。GMAT语法就是这样的重点,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是难以攻克语法的。拿到语法文章后我们如何办呢?澳际小编分享一些语法复习的GMAT考试技巧,供大家参考:
After months of insisting he would leave the details to Congress, President Obama has concluded that he must exert greater control over the health care debate and is preparing an intense push for legislation that will include speeches, town-hall-style meetings and much deeper engagement with lawmakers, senior White House officials say.
先看GMAT语法第一分句:
After months of insisting he would leave the details to Congress
After介词+时间名词months,months后面of接现在分词,修饰months。
我们也可以用连词after引导时间状语从句,但是显然是非常不好的结构。
insisting(that) he would 宾语从句,表示什么呢?是虚拟吗?显然不是。这里GMAT考试的would是情态动词,表示主观愿望。
Obama has concluded……有人会有疑问:完成时不是不能加after的吗?那么这儿该不该用完成时呢?首先我们试着把has去掉,变成了Obama在过去完成的一个动作,这割裂了和现在的联系,仿佛在说过去发生的一件事情,跟现在全然无关,显然是不妥的。那么,如果concludes和have concluded同时出现,是否该选在语法上更为正确的前者呢?我们试着来体会:
After suffering from the serious bad debts, the bank is reluctant to loan to small companies.
After suffering from the serious bad debts, the bank has been reluctant to loan to small companies.
上下两个句子的差别在哪里?我们传统把have done翻译成“已经”,实际,在汉语中,这只体现了完成时态的一部分含义。来看第一句,谓语用is,表明银行现在的态度,只描述现在的状态;第二句用完成时,表示一件发生了且结果延续到现在的事件,在句中若有若无地挑明了坏账和银行对待贷款态度之间隐含着的因果关系。第一句要告诉读者的,只是两件事情发生的时间顺序;第二句却不但交待了时间关系,还反映了前后两者之间的联系。拘泥于传统的语法束缚,就会忽略这两个句子意思表达上这一重大区别。
具体回到原文,我们的GMAT考试技巧重在细读文章的意思,是说Obama以前放手让国会处理,但是现在他认为应当exert greater control over the health care debate and is preparing an intense push for legislation。以前放手,现在却得出结论要加紧督促,隐含着前后不同态度的对比。用concludes则根本没有这层意思,一个仅仅表明时间顺序的说法,是顺接的,根本没有强调两个事件之间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如果GMAC出题只有concludes,那么只能选concludes;如果有concluded,一定选后者。从实战中来说,我们需要根据GMAC的喜好来调整我们的思维。而仅仅凭着单一思维的语法原则,是没法辨析出原句这种微妙的语气差别的。
接下来,and is是和谁并列呢?从上下文分析当然是和has concluded而不是he must,Obama得出结论后并且同时准备强力推动一项legislation。问题又来了,并列结构不是要求前后形式一致吗?前面用完成时后面不也应该用完成时吗?如果用了完成时,比如have prepared,个人观点,一定错;用完成进行时,has been preparing,可能对。为什么?
用have prepared作者是想说明concluded和prepared动作都已发生并且强调了对现在的影响,但是两者的先后顺序却无法体现。如果prepare的动作发生在concluded之前,显然是有些荒唐的。用has been preparing强调的则是动作延续到现在,多少明确了concluded和prepared动作结束的早晚,当然,开始的时间还是不明确。但是一个动作已经结束,一个还在进行,多少能帮助读者理顺两者的时间关系。用is preparing则明确地说明了两个动作发生的先后次序,而且也更符合逻辑关系。人嘛,总是先得结论,再进行下一步有针对性行动的。哪怕是拍脑袋也是要先拍再做事的。如果记者只考虑所谓的平行结构,写出have concluded and have prepared,说不定NY Times受过GMAC洗脑的读者就会嘀咕几声小奥的智商的。
请记住,平行是逻辑和句义的平行优先于结构的平行。
剩下的结构也是很清晰和简洁明快的,定语从句that will include(用including肯定不好,这个大家肯定都很熟悉了吧,前者可以表示同等并列也可以表示从属的关系,而后者只表示从属,避免了歧义的发生;legislation 还没有成型,所以用will非常正确)+并列的三个名词。最后来了一句senior White House officials say的插入语。把它放在句尾也是最好的,放在句首,会有distract句子核心意思的影响。试着体会×× say,after blah blah,××has……是不是点点主角出场太晚的感觉。插一句,我在二战前分析Prep时,曾有个不成熟的想法,就是主语出场的逻辑层次一定不能多于两层,因为多于两层,一定可能出现夹心(如果是修饰的话)或者啰嗦的毛病,当然我没有时间去验证和归纳总结了。大家可以循着类似的思路,在平时的做题中不断总结跟逻辑和句子意思表达相关的原则。
分析完了这个句子,大家是不是有种“一招一式却无不清清楚楚,便如擅于唱曲的名家,虽唱到了极快之处,但板眼吐字,仍是交代得干净利落,无半点模糊拖沓”的感觉?我看很多NY Times的文章,都有这种精巧和严谨的结构,我是觉得很完美,犹如宋玉所谓之“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呵呵。把这道题改改,放到prep题库里,不愁骗不倒不少同学呢。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GMAT考试语法复习的小建议,掌握GMAT语法的答题步骤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同学们复习语法的时候要多掌握这样的GMAT考试技巧,最后祝大家语法复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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