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9 222阅读
在GRE和GMAT考试中,作文部分都包括了ISSUE和ARGUMENT两个部分,说的简单一点,就是“立论”和“驳论”两种类型的议论文写作。 长时间以来,很多中国同学在准备这两种作文的过程中都认为ISSUE比较困难,而ARGUMENT比较简单,因而很明显地呈现出一种“重ISSUE,轻 ARGUMENT”的状态。
然而,我在统计最近几年中国同学的GRE作文成绩时发现,如果大家的ARGUMENT成绩还不错的话,那最后的总分应该不会低 到现在的地步。于是,我到网上仔细阅读了一些同学作文,并看了大多数大家所“膜拜”或“参考”的提纲,发现同学的ARGUMENT分数低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很多人写的ARGUMENT,都不符合ETS官方说明的要求(要求具体可以参考我的日志文章),主要问题有如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很多同学对题目的理解本身有问题。很多同学在准备ARGUMENT的过程中,没有仔细阅读ETS官方发布的题库,而是大量参考网上流传的或者一些参考书上给出的中文翻译,甚至完全不看题目的英文原文。但是,这些翻译有一些和原题实际表达的意思是不一致的,这就会造成同学们在分析题目论证错误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有一道题目原文是:
The following appeared in the editorial section of Monroetown&aposs local newspaper.
"Mayor Brown was recently re-elected by a clear majority of 52 percent of Monroetown&aposs voters. Her re-election, however, does not show that most people in our town favored Mayor Brown&aposs proposal for tax reduction over that of her opponent, Mr. Greene, who proposed raising taxes to improve education. It has been shown that voters nationwide tend to re-elect people already in office, regardless of candidates&apos proposals. In fact, a local survey after the election showed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disagreed with Mayor Brown&aposs proposal. Clearly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favor improving education and therore approve of Mr. Greene&aposs proposal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y did not vote for him."
网 上流行的翻译是:Brown市长最近获得了Monroetown全体选民52%的票而再次当选市长。然而,她的再次当选并不表明我们城市的多 数市民更喜欢Brown提出了减税提案,而不是其竞争对手Greene提出的增加税收以促进教育的提案。已有证据表明全国的选民都倾向于再次选举那些已经在位的官员, 不论候选人的竞选提案是什么。实际上,这次选举后的一次地方调查显示,Monroetown的多数市民不赞同Brown市长的提案。显然 Monroetown的多数市民愿意改善教育,从而支持Greene的提案,尽管他们并没有投他的票。
大家注意红色的部分,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明确的,因为“再次选举”的概念会让我们不知道是选民对在任官员不满还是对在任官员满意。所以,我们应该把这个题目按照下面的方式翻译:以下文字出自Monroetown 当地报纸上的社论:“Brown市长最近获得了Monroetown选民52%的多数选票而连任市长。
然而,她的连任并不表明我们城市的多数人喜欢Brown市长提出的减税提案胜过了其竞争对手Greene先生提出的增加税收以改善教育的提案。已有证据表明,全国的选民都 倾向于让已经在位的官员连任,不论候选人的竞选提案是什么。实际上,这次选举后在当地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Monroetown的多数市民不赞同Brown市长的提案。显然,Monroetown的多数人赞同改善教育因而支持Greene先生的提案,尽管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把票投给他。”
显然,这样的理解才是正确的,并且同学们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个题目的意思,并分析清楚推理过程存在的谬误。所以,我建议所有准备ARGUMENT写作的同学, 认真阅读ETS的题目原文,如果发现中文翻译和自己的理解不一致的,需要仔细斟酌到底谁对谁错。
第二,题目中论证错误分析不正确。按照ETS的说明以及ARGUMENT本身的特点,我们可以说,ARGUMENT本身是有“标准答案” 的,虽然ETS从来没有明确给出过这些答案。但是,在ETS的写作指导中,很清楚地写明白了ARGUMENT的正确分析思路和过程。
我们可以把一个 ARGUMENT里面的内容分为三类:前提(假设),结论,论据。题目的论证过程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根据前提推导结论,论据证明前提。大多数题目中,这三个元素都是明确给出的,而有个别题目的前提则是隐含的,可以理解为论据直接推导出结论。因此,按照ARGUMENT的基本要求——驳斥论证过程的错误,我们可以看出,能寻找错误的地方有如下几个:(1)前提推导结论的过程:可以分析前提本身是否成立,也可以分析前提是否能推出结论。(2)论据证明前提的过程:可 以分析论据本身是否成立(但是ETS要求不能怀疑论据的真实性,只能从推导是否可行的角度来判断),也可以分析论据是否能推出前提。其中,论据通常有若干个,并且包含两种:强化前提的和弱化前提的。按照这个思路,ARGUMENT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结论”不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削弱强化前提的论据,也可以加强弱化前提的论据,或者,削弱前提推出结论的过程,从而达到驳斥原命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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