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9 307阅读
近几年以来,移民加拿大的人数仍然在不断增加,对于这些加拿大移民来说,都希望能加入加拿大国籍。加拿大对入籍很主要的一个要求便是居住天数,如果移民对居住天数计算有误差的话,入籍一般会被拒绝。
一名长期在海外钻油平台任职的工程师申请加拿大公民入籍,因国税署认定其为加拿大“实际居民”,因此将离境期间算入境内居住天数,公民法官也允许其入籍。移民部认为他有“误导”之嫌,提出司法覆核,但遭联邦法庭驳回。
在海外钻油平台担任钻井工程师的阿布席纳夫因工作的原因,每两周才能回到位于新斯高沙省的家中与妻儿团聚。
为理清自己的居民身分,他向加拿大国税署询问,并在2009年8月18日获得回函,国税署在信中清楚表明,尽管阿布席纳夫长期住在海外,但仍与加拿大维持紧密的居住联系,因此该署认定他是加拿大的“实际居民”。
在税务上,所谓“实际居民”是指纳税人即使离开加拿大,仍被视为加拿大的实际居民,有别于“视同居民”。于是他在公民入籍申请书上将离境工作的天数全部算入在加国境内居住的天数,并附上国税署的信函影本。
审件的公民法庭并未提出异议,只是向阿布席纳夫的妻子查证他是否真的从事相关工作,最后核准他的公民入籍申请。
但加拿大移民部认为阿布席纳夫在申请表格上隐瞒离境事实是刻意“误导”移民部,审件的公民法官未对其实际居住天数详细查证就核准,于是提出上诉,要求联邦法庭撤销原裁定。
阿布席纳夫向法官表示,他是受国税局信件的误导,以为他离境期间仍算是加拿大“实际居民”,因此无须在申请表格上列出在境外工作的天数。但加拿大移民部指其说法不可信,显然是刻意误导。
联邦法官认为“误导”可能是出于无辜、错误或造假,就本案而言,他相信阿布席纳夫是看了国税署的回函认定自己属于加拿大“实际居民”,并非存心造假。且公民法官显然已考量申请人与加拿大仍维持紧密连结,才会做出允许入籍的裁定。于是驳回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请,维持原判。
加拿大入籍在居住天数上要求非常严格,如果对自身情况判断有误的话,很容易遇到上文工程师的遭遇,所以加拿大移民在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时一定要严格判断自己的身份及居住时间,以避免拒绝入籍的情况发生。
希望以上内容对移民加拿大的人能有所帮助,大家一定要注意想要加入加拿大国籍对居住天数的要求。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需要了解,欢迎拨打澳际留学的免费咨询热线400-601-0022进行咨询。
Copyright 2000 - 2020 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www.aoji.cn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证050284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灯市口大街33号 国中商业大厦2-3层
李昂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5年
成功案例 1335人
冷瀚铂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9年
成功案例 2427人
1. 多年龄段客户群体,对高中、本科、硕士、博士都有深入了解 2. 在美曾从事国际生招生工作,了解美国学校招生流程 3. 多年top30学校申请经验,美高、美本学生居多。 4. 同时兼顾多国家线申请。
庞娇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5年
成功案例 1335人
工作认真细心负责,与客户交流沟通耐心温和。 几年留学行业的工作经验,使我申请涉及的专业领域更加广泛,目前已经涉及专业的申请领域囊括了金融、会计、市场营销、经济、国际贸易、设计、生物、生物工程、计算机工程、工业工程、MBA、通讯工程、艺术等近25个专业,同时创下学校申请百分百录取的好成绩。工作期间,已成功为学生申请到。擅长申请高中,本科及转学,研究生等各类学生。
王星A 向我咨询
行业年龄 5年
成功案例 1335人
擅长挖掘申请者背景,让申请者找到自身优势,在申请博士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给学生做出最优的申请方案,在过程中与学生一起分析学校,专业,教授以及学生背景的匹配因素,指导学生与教授以及学校联系,抓住学生背景亮点,指导学生顺利完成申请的各个方面工作。最终帮助众多申请博士全奖的学生获得心仪的录取,并暂获全奖OFFER,半奖等,累积帮助学生获得奖学金金额超过600w美金。 对于各国签证政策有独到的见解,擅长分析疑难杂症申请者,多次帮助签证大难申请者获得签证。国内多个留学签证论坛的版主,十年来义务为大家解答疑难问题,被大家亲切地称为签证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