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探秘:常春藤校友胡适的留学生活

2017-06-09 作者: 134阅读

  作者:肖峻峰

  胡适作为庚子赔款留美第二批学员,于1910年8月(当时不满19岁,头上还留着辫子)抵达美国。他起先在康奈尔大学读农学,一年之后后转入文学系,于191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然后他于1915年9月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John Dewey(杜威)攻读博士学位。胡适于191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他离开美国的时候已经通过笔试和答辩,但尚未拿到博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直到1927年才正式给胡适颁发博士学位(他一生总共拿到36个博士学位……)。

  本文内容均来自《胡适留学日记》,由台北远流出版公司发行(1986年)。如胡适自己所说,“这里面有很多少年人的自喜,夸大,野心,梦想”。我写本文的用意是摘取他日记中的一些亮点,给大家展示胡适,彼时是一个中国青年留学生,在美国求学七年间的“私人生活,内心生活,思想演变的赤裸裸的历史”。我们的先辈一百年前同样在异国他乡挥洒了自己的青春,经历了人生中的关键阶段,为之后成为影响中国的关键人物打下了基础。现在能透过他的日记了解到当时的点点滴滴,我觉得是一件很有历史感也很有启发意义的事。

  历史背景

  胡适在上海读中学的时候就当过几份报纸的编辑和主笔,后来又做了几个月的英语老师,所以他到美国的时候并不完全是学生意气。

  胡适到美国一年多之后,辛亥革命爆发(从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开始)。胡适有很多同学和朋友亲自参加了辛亥革命,胡适虽然自己没有参加革命,但他自己密切关注革命的进程,并且和同学朋友有很多通信往来论及革命,他也曾经在很多美国人面前为革命辩护。胡适曾于1915年初在哥伦比亚大学访友时巧遇黄兴,自认为人生一大幸事。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贯穿了胡适留学期间的后半段。胡适在日记中有大量篇幅论及政治与外交,并且积极的参加了美国社会中对战事对国际关系的讨论。胡适二十多岁时的政治理想就是在一战期间形成的,下文将会有详细讨论。

  日常生活

  胡适曾经给自己制订生活规律:“每日七时起,每夜十一时必就寝,晨起做体操半时。每日至少读六时之书,读书以哲学为中坚,而以政治,宗教,文学,科学为辅”。他读的书大概中文英文各占一半,另外他在康奈尔读本科的时候学过德语,所以德文书籍他也常有涉及。

  国学渊博的胡适保持了旧时文人的习惯之一:写诗作词。基本上是初到一地游览要写诗,送别友人要写诗,一天中有感而发也要写诗,他与友人的很多书信往来就是讨论互相写的诗。胡适不仅是写中文诗,他同时也写了很多英文诗,当然他写英文诗的频率远没有写中文诗的频率高。胡适认为自己的诗和好友任叔永的文章是所有在美的中国留学生中最好的。胡适写的诗词发表的比较少,但是他写的评论文章则常有发表。作为英文系的学生,他的英文写作很有造诣,还在读本科的时候,他拿过康奈尔英文系的征文奖Corson Browning Prize。他是第一个拿这个奖的外国学生,当时多家报纸报道此事,轰动一时。胡适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较多的是他对某事某一篇文章的评论,通常是为中国做辩护。另外胡适写信也非常勤快,据他自己统计,他在1916年内收到一千二百一十封信,写出一千零四十封信。

  胡适在课余的大部分放在了世界学生会(cosmopolitan Club)上,这个组织由各国学生组成,主要是为了增进各国了解促进世界和平。胡适曾经担任过该会的主席一年(1913年5月至1914年5月)。另外胡适也担任过中国留学生会东部会长,并且是留学生会会刊的主笔。

  胡适在学生会的活动中慢慢锻炼出了自己的演讲才能。他生平的一次英文演说是在1911年2月18日的中国学生会上做的,当天是轮到他值日,必须做一个演说。之后他的演讲水平逐步长进,到1914年5月10日胡适在雪城的世界学生会上做第一次即兴演讲时,他就被雪城大学的一位历史教授誉为其生平所闻最佳演说之一。此后胡适受邀做了各种演讲,题目主要是中国国情和世界时局。据他自己统计,他在三年中的演讲(1913-1915)超过70多次,胡适也经常在日记中表示对自己演讲的得意之情。最能说明胡适演讲水平的是这么一件事:1917年一月费城Haverford College的校友会要办年宴,本来请的是康奈尔校长Schurman和美国前总统Taft来做演讲,但Schurman当时有事不能来,所以Haverford College的校长Comfort请胡适作为代替。其实胡适在1915年就在日记中写道自己到处演讲劳心劳力,决定以后尽量少做演讲,但这他这次也知道Comfort校长对自己“异常优宠,却之不恭”,于是他就前往费城以“美国能如何协助中国之发达”为题做了一次演讲。因为受邀演讲和代表康奈尔参加学生会的会议,他经常在美国东北部做为期几天的短途旅行。

  除了同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胡适也在各种活动中结交了各国朋友。有一次开会时他为自己结交的是各校第一流学子而感到高兴,当然他本身也受到这些一流学子的认同。在他的日记里可经常见到他与友人促膝长谈至深夜的描述,他认为与朋友的这些精神交流是最令人神往令人愉悦的活动。由于活动积极,他在康奈尔时与许多知名教授关系密切,他还是康奈尔前校长Andrew White(也是康奈尔大学创始人之一兼第一任校长)的家中常客。1915年他受邀去时任校长Jacob Schurman家中见前美国总统Taft,并和Taft谈了对中日关系的看法。(胡适认为“塔氏是一个好人,惟不足任一国之重耳”。)

  胡适总是积极参加当地的政治社会事业,他说自己“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此种行为,人或嗤之,以为稚气。其实我颇以为自豪。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

  可是胡适在1915年的时候觉得自己太过活跃,交友太广,应酬太多,以至于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做学问。所以他想搬到一个大城市,比如纽约和芝加哥,有几百万的居民,他便可以藏身于此。这当然可以视为他从康奈尔大学转到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家庭社会制度的看法

  胡适曾经写道:“人皆知美国为自由之国,而俄国为不自由之国,而不知美为最不爱自由之国,而俄为最爱自由之国也。美之人已得自由,故其人安之若素,不复知自由代价之贵矣。俄之人未得自由,而欲求得之,不惜杀身流血,放斥囚拘以求之,其爱自由而宝贵之也,不亦宜乎?”另外,他认为当时的美国男女之间交际并不自由,“其社会风尚宗教礼仪,则守旧之习极深,其故家大族尤甚”,“尤多无畏之繁文”。胡适说这话是事出有因的,在当时的美国如果男士约女士出去必须另找一个女士做见证以避嫌,这个见证人称为挟保娘。胡适对挟保娘这个习俗尤其嗤之以鼻,认为这是对妇女的蔑视和不信任。

  胡适当时认为中国妇女的地位并不低于美国妇女的地位:“旧婚制实能尊重女子之人格”,因为“女子不必自己向择偶市场求炫卖,亦不必求工媚人悦人之术”。当“女子无须以婚姻之故自献其身与社会交际之中”,就能“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

  胡适对婚姻家庭没有多大的期待,他反对传统思想中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并引用培根的话作为反例:“妻子者,大事业之障碍也……天下最大事功为公众而作者,必皆出于不婚或无子之人,其人虽不婚无后,然实已以社会为妻为子矣”,“释迦牟尼,孔子,老子,耶稣皆不赖子孙传后……”并且他决定就是有子孙也不将遗产传给子孙。

  那胡适对家庭对社会遵从什么原则呢?“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东方人之见解说的是“父母所信仰,子女虽不以为然,而有时不忍拂爱之者之意,则容忍迁就,甘心为爱我者屈也”。西方人之见解说的是“凡百责任,以对一己之责任为最先。对一己不可不诚。吾所谓是,则是之,则笃信而力行之,不可为人屈。真理一而已,不容调让迁就,何可为他人之故而强信所不信,强行所不欲行乎?”

  胡适对美国社会中的清教徒风气有着客观理性的观察:“此之一结果在于此邦人之狭义的私德观念,往往以个人私德细行与政治能力混合言之,甚至使其对于政治公仆私德之爱憎,转移其对于其人政策之爱憎”。他举了一个例子:当时的美国总统威尔逊死了妻子不足一年就再婚,当时很多人就以此反对威尔逊连任,妇女中执此观点的人尤其多,斯坦福大学的前校长Jordan虽然非常赞成威尔逊的政策,但是也因为威尔逊的再婚而反对他连任。胡适对此表示非常不理解,他认为这些陋见足以阻碍社会的进步,而欧洲在这个问题上反而比美国进步。(其实这个说法在现在依旧成立,法国上一任总统萨科齐在任期内离婚又再婚,现任总统奥朗德当选时都没有结婚只是和女友同居,法国人民好像都对此表示理解,我想这两个人仅因私人问题就不可能在现在的美国当选总统吧。)

  政治理想

  作为理想主义者的胡适当然是看不惯种族歧视的。曾经有两个黑人女学生住在康奈尔的女生宿舍里,楼里的白人女生不想与黑人女生同楼居住,于是写信给校长要将黑人女生赶走。校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让黑人女生仍然住在那栋楼里,但是住在单独一间房子里,不与白人女生接触,这其实就是种族隔离。胡适抱着大同主义的理想,为遭受歧视的黑人学生打抱不平。他写了一篇文章投到校报批判此事,校报编辑以为此事有损学校名誉,亲自找到胡适劝他收回文章。胡适坚持说如果校长将此事公正处理,那他便将文章撤回。后来校长果然主持公道,而胡适亦将文章收回。

  胡适对人道主义有高度期望:“今之大患,在于一种狭义的国家主义以为我之国须凌驾他人之国,我之种须凌驾他人种……凡国中人与人之间之所谓道德,法律,公理,是非,慈爱,和平者,至国与国交际,则一律置之脑后,以为国与国之间强权即公理耳,所谓国际大法四字,即弱肉强食是也……爱国是大好事,惟当知国家之上更有一大目的在,更有一更大之团体在,所谓‘万国之上犹有人性在’(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是也。” 这就是胡适提倡的世界主义:“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者也”。

  对于外交问题,胡适很佩服他心中的理想政治家,彼时的美国总统威尔逊的不干涉主义:“We are at peace with all the world...We are not jealous of rivalry in the fields of commerce or of any other peacul achievement…We are, indeed, a true friend to all the nations of the world, because we threaten none, covet the possessions of none, desire the overthrow of none… Therein lies our greatness. We are the champions of peace and of concord.”“There is such a thing as a man being too proud to fight. There is such a thing as a nation so right that it does not need to convince others by force that it is right”.“No nation should seek to extend its policy over any other nation or people, but that every people should be lt free to determine its own policy, its own way of development, unhindered, unthreatened, unafraid, the little along with the great and powerful.”(美国曾经也奉行过不干涉主义..)

  胡适从威尔逊的不干涉主义更进一步,提出了自己“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外交理想:不争主义。战争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侵略者有罪,自卫者也有罪,所以对待侵略者的态度应该是不抵抗而且完全宽恕他们,牺牲自己来完成人类的文明大义。墨子说的“杀一人以利天下,非;杀几以存天下,是”就是这个道理。而人类的文明大义怎么实现呢?“增军备,非根本之计也;根本之计,在于增进直接各国之人道主义。”如何感化侵略者呢?“吾之所谓人道主义之说,进行之次宜以日本为起点,所谓擒贼先擒王也。且吾以舆论家自任者也,在今日为记者,不可不深知日本之文明风俗国立人心。据上两理由,吾不可不知日本之文字语言,不可不至彼居留二三年,以能以日本文著书演说为期……吾其为东瀛三岛之‘missionary’乎?抑为其‘pilgrim’乎?抑合二者于一身乎?我终往矣!”

  可是日本侵略中国的事实还是不能改变,在这个时候如何应对?胡适认为:“吾辈远去祖国,爱莫能助,纷扰无益于实际,徒劳求学之心……不如以镇静处之。今日祖国百事待举,须人人尽力始克有济。位不在卑,禄不在薄……执事者各司其事。”他又举诸葛亮的例子:“以鞠躬尽瘁之诸葛武侯乃独能于汉末大乱之时高卧南阳者,诚知爱莫能助,不如存养待时而动也。”

  胡适于1915年3月在留学生会会刊上写的《致留学界公函》引起了轩然大波,其主旨就是上面所说的劝大家保持克制,努力读书才是大家能为祖国做的最重要的事。这篇文章当然引起了其他留学生的愤慨和攻击,说他“木石心肠,不爱国”等等,有人干脆说他被日本人收买,还有很多不堪入耳的话他都不忍提及。我当然不相信胡适说这些话是出于不爱国,但是胡适向来是不畏人言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余作文字不畏人反对,惟畏作不关痛痒之文字,人阅之与未阅之前同一无影响,则真覆瓿之文字矣。今日做文字,须言之有物,至少亦须值得一驳,愈驳则真理愈出,吾惟恐人之不驳耳。”有人说胡适的大病在于“好立异以为高”,但他自己认为“不苟同于流俗,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非吾心所谓是,虽斧斤在头,不谓之是。行吾心所安,虽举世非之而不顾”。这与他“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从西方人”的决心是一致的。

  八卦

  前面说胡适有一段时间根本就不想结婚生子,但之后他的想法稍微有所改变。他在1914年6月8日的日记里反思自己与女性的交往,承认“十年之中,未尝与贤妇人交际……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一方面,而与感情一方面几全行忘却,几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他认为自己“但有机警之才,而无温和之气,更无论温柔儿女之情”,然后他决定“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冶之益,减吾孤冷之性……”于是胡适在当天晚上第一次拜访了女生宿舍,自视为历史性的第一步。

  胡适对自己的婚姻家庭持消极态度,他母亲为他在家乡找了一个不识字的妻子,他这个留洋的博士却没有表示反对。一方面的原因如上面所说“吾于家庭之事从于东方人”,另一方面胡适认为“若以‘智识平等’为求偶之准则,则吾人终身鳏居无疑矣……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

  然而胡适却在美国找到了自己智识上的伴侣:Miss Williams,康奈尔大学一位地质学教授的次女,在纽约学习美术。胡适在日记中称她为韦莲司女士。胡适说“美国大学学生之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其真可与言者,殊寥寥不可多得”,但这位女士则“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她还干过剪寸头的事...);“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与女士谈论最有益,以其能启发人之思想也”。胡适又说到:“吾自识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胡适在康奈尔的时候经常和她外出散步谈心,到纽约时也经常出入她的住所。胡适自己曾统计过,在所有朋友中,与韦女士通信最多。有很多人猜测他们之间有非同一般的关系,我是觉得他们之间的精神交流绝对超过普通朋友,其他方面的请好事者前往此处观看。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在此后的岁月里一直和韦莲司女士有密切的书信往来,而韦莲司女士终身未嫁,胡适去世之后她几乎是尽自己的全部力量为胡适建立基金会,最后一个人孤独的死去。

  文学革命

  胡适在1917年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掀开了文学革命的序幕,其主旨有三条:言之有物,讲文法,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是大家都熟悉的胡适,我就一笔带过了。

  胡适在二十多岁时是一个揉合了美国理想主义的中国旧派书生,对事物的判断都是基于逻辑和道义,对人性抱有崇高的期望。他也说自己的留学日记里“有很多少年人的自喜,夸大,野心,梦想”。胡适年少的时候是一个略带天真的乐观主义者,多年之后,他反过来攻击中国旧家庭社会的制度,并且他也抛弃不抵抗主义的和平论了。但这些日记“至少可以写出一个不受成见拘缚而肯随时长进的青年人的内心生活的历史”。

  胡适在日记里用中文音译了很多英文名词,其中有很多有意思的,摘取了一些列出来:

  Ithaca: 绮色佳

  Cornell: 康南耳

  Hudson River: 赫贞河

  New Jersey: 纽吉色

  Shakespeare: 萧士璧(后期的日记中改用了莎士比亚)

  Newton: 奈端

  Mozart: 穆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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